一、災難造成兩性不同傷害程度之因素分析
同一場災難中,兩性會因不同的生理構造、心理層面、在家庭中扮演之角色及在社會地位等因素,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而在災難發生的當下、災後的短、長期,也分別會對兩性產生不同層面之影響。
在災難發生的當下,兩性所受之傷害會因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而有程度上的差異:如在1993年9月於印度發生強烈地震時,由於正值農作物收割期間,在農田工作的男性幸運逃過震災,而在家的女性多因房屋倒塌喪生;另一方面,傳統觀念也成為影響因素,在孟加拉就有一位兒女均被浪捲走,但只有能力救一人時,因香火延續觀念,選擇先救兒子。
從上例看來,女性似乎在災難中會受到較大的危害,然女性具有較敏銳的危機感,也有助於注意到災難發生前的徵兆,而提早逃離災難現場。此外,男性在家庭及社會上往往扮演「Provider」或「Protector」角色,故在災難當下或發生之後的短期之內,男性因外出並擔負著救援的工作,暴露在極大的危險中。
災後之長期影響則較短期影響更鉅,如災區女性為了照顧家庭,無法到機構尋求協助,甚至有些女性地位較低的國家,因為限定女性與親戚外的男性互動,造成與社會脫節,無法獲得社會救援;另有研究顯示,災後男性有很高的比例會拋家棄子,使得家庭失去主要經濟來源陷入貧困,尤其在社會福利仍不完善的國家,更容易造成社會負擔,進而形成惡形循環。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2年指出,災後人們通常會有焦慮、睡眠障礙、罪惡感等災後精神疾病發生,而女性由於在家庭中擔任「caregiving」的角色,常以家人的需求為優先,因此較男性更容易出現情緒障礙、憂鬱等症狀,此現象在1989年澳洲及1995年日本大地震等災後的研究報告中均有提及。
二、WHO未來研究方向
根據WHO於2002年7月提出之「Gender and Health in Disaster」及2004年底因應印尼大海嘯後公佈之「Gender
Considerations in Disaster Assessment」文件,WHO未來在性別與災難相關議題將朝下列方向進行:
(1) 依性別分類調查在災難當下與災後的復原期間,災民的感受、救援物資的準備與供應情形等。
(2) 評估災難當下及災後的復原期間,兩性在家庭與社會中所扮演之角色與兩性關係之改變情形。
(3) 調查造成災後家庭暴力和性侵害事件發生率升高之因素,特別針對較弱勢(如殘疾、貧困等)之女性族群。
(4) 性別文化在災難相關組織中之影響(如人員配置、資金運用、計劃制定、訓練設計等)。
(5) 評估災後復原程度及不同策略之實施成效。
(6) 調查兩性分別參與社會中政策制定之比例,並鼓勵女性多參與。
(7) 調查兩性獲得社會資源之管道及不均程度。
三、 APEC應從多面向積極解決性別困境
在預防災難及進行災後重建方面,APEC可提供結合經濟、衛生安全等不同面向之平台或資源,其涵蓋範圍甚至比WHO更廣。如微額金融(Microfinance)制度,便以婦女為主要貸款對象,協助災後易處弱勢之女性,讓災後缺乏經濟來源的婦女可藉由微額信貸的方式創業,重新發展自立更生的能力,除了能夠直接達到脫貧之目的,更能間接協助婦女預防災後因經濟困境所連帶發生之家暴或性侵害事件的惡性循環中;又比如災後必定伴隨的衛生議題,像災後傳染疫病之控制、婦女心理衛生、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緊急救援物資之準備與供應等,也可從衛生任務小組(HTF)主動介入,納入明年度新工作計畫中,並與緊急應變小組(TFEP)合作執行;另外同時也可由APEC架構下性別相關組織,如性別聯絡人網路(GFPN)等,了解兩性不同的需求,給予災民實際上的需要,以縮短社會復原期,使災區生活能夠更快速地步回正軌。(本文作者為台經院國際處助理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