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ABAC)於今(2005)年1月14日在韓國首爾召開「期中盤點特別任務小組會議」(Task
Force on the Mid-Term Review),擬定了「ABAC Contribution
to Mid-Term Review of APEC’s Progress Towards
the Bogor Goals」報告。該份報告將從ABAC之角度檢視APEC達成茂物目標之進度以及對ABAC發展之影響,並將於5月30∼31日APEC第二次資深官員會議(SOM
II)召開前完成,以便在SOM II召開期間提交給APEC資深官員們參考。此外,會中達成共識,ABAC所提交的此份報告將力求儘量不與PECC或APEC所做出之報告有所重複。
目前ABAC初步完成之「期中盤點」報告,主要分成三部份來論述:第一,回顧及檢視APEC達成茂物目標之現況,包括APEC之三大支柱及金融改革;第二,國際經濟環境變遷對於APEC未來15年之影響,包括區域自由貿易協定之氾濫及SARS及禽流感等傳染病之威脅;第三,未來APEC執行方向:
一、回顧及檢視APEC達成茂物目標之現況
針對讓企業繁榮,APEC社群須持有之基本條件,ABAC除重申APEC應更積極主動參與WTO發展之外,亦強調APEC的重心仍為促進便捷化及自由化。為達成上列事項,APEC區域須加強相關能力建構的工作,包括海關、法制等單位之教育訓練及無紙化交易及電子商務之推動。而APEC即作為一個亞太區域經濟體的論壇,更應透過談論反恐、疾病、金融危機、自然災難等議題充分落實建立一個APEC「社群」(community)。
二、國際經濟環境變遷對於APEC未來15年之影響
回顧過去15年APEC在執行茂物目標之成果,不斷變遷的國際經濟環境確實讓APEC面臨不少挑戰。報告提供APEC參考,在面臨這些國際情勢的變化(如全球化、RTAs/FTAs的氾濫、中國之崛起、人類安全及重大災難等)時APEC,該如何因應。
三、關於APEC未來方向之建議
(一)在貿易與投資自由化方面:
•就貨品貿易方面,除農產品和紡織品,大部分產品之關稅都已降了不少,但反傾銷等非關稅措施卻增加了。
•就開放服務業方面,金融服務之限制仍高,不過電訊產業倒有明顯改革。
•投資方面,APEC區域的需多會員體已放寬其投資政策,但如要有效建立一致性,建議各別會員體以「APEC無約束性投資原則」(APEC
Non-Binding Principles)作為其制定相關投資政策之準則。
(二)在貿易與投資便捷化方面:
•APEC需對於降低5%交易成本目標提出計算方法。此外,由於APEC至今未能讓貿易及金融部門建立符合性之國際標準,未來APEC應採取更明確之標準與符合性能力建構。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工作亦是重要的一環。ABAC亦認為APEC商務旅行卡之執行效率也是
APEC需加強的一項工作。最後,雖然建立個別行動計畫網站讓相關資訊較容易索取,但其實並無實際效果,未能讓企業掌握有關個別會員體達成茂物目標進度的資訊。
(三)在能力建構方面
•近年的「經濟及技術合作」(ECOTECH)活動範圍較偏重於訓練性質,ABAC質疑此種作法是否能真正達到經濟及技術合作效果。ABAC認為積極與其他單位如國際金融機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FIs)及私部門才能確實傳遞能力建構之期望。ABAC亦就APEC如何推動中小企業發展提出相關建議,包括如何讓政府官員了解中小企業需於什麼樣之環境才能有效發展。ABAC認為「發展中小企業之APEC綜合計畫」(APEC
Integrated Plan for Ac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MEs, SPAN)能提供APEC個別會員體政府探討及執行有用之政策及計畫。
(四)在強化金融機制方面:
•建立一個健全的金融機制包含幾個基本條件,如發展專業及獨立管理人、法規及行政制度之透明化、建立管理領域之最佳範例等。
•對於如何強化及讓現有的APEC機制更有效,ABAC重申平衡APEC三大支柱之重要性,同時亦提出可把金融機制納入為第四支柱。此外,ABAC認為APEC可從現有之無約束性質轉變為較具約束性質,特別是在貿易與投資便捷化方面,並強調積極納入私部門合作之重要性。ABAC建議透過「跨太平洋企業議程」(Trans-Pacific
Business Agenda, TPBA)加強推動力。
(五)其他
•因應PTAs之氾濫情形,APEC應慎重考慮「亞太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Pacific, FTAAP),並立即展開相關可行性研究。
(本文作者為台經院國際處助理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