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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期「亞太經濟合作評論(APEC Review)」之「青年論壇」徵稿啟事 (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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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AP (亞太自由貿易區):
等待與分析「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
 
台經院副研究員 洪財隆
 

一如預料,雙邊優惠性的經貿安排如FTA者,固然可以加快成員國的經貿自由化程度,但由於並非採取一視同仁的本質終將產生資源配置扭曲等後遺症,比較難以計算的有所謂「貿易轉移」效果,而直觀就可以瞭解的,主要則有因區域內愈來愈多的FTA所導致的經商環境日益複雜,比如進出口的通關稅則繁複、原產地證明之開列與認定因而將更加曠日廢時(貪污的人有福了)等。換句話說,對一個特定國家而言,多簽一個FTA而產生的邊際成本將與日遞增,而如果一個經貿往來極其密切的區域其經濟體各行其是,除了上述的成本以外,另將負擔所謂「擁擠」(太多的FTA)的外部成本,最後並可能大過因FTA而來的經濟利益,而使得總福利水準反而下降。

也就是說,跟FTA的利益一樣(沒有參加的將因怕失去利益而有更高意願加入,此即所謂的骨牌效應,Domino Effect),FTA所衍生的成本也可能導致經濟整合的持續擴大,ABAC之所以建請APEC正視此一問題,並在今年五月間首度提出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的構想,其背後的經濟邏輯在此。

本文的重點旨在探討APEC如何回應FTA風潮,特別是亞太自由貿易區之倡議。

但首先必須對APEC的核心精神、內外環境變遷有所鋪陳,緊接著素描APEC截至目前對FTA風潮的應對措施,最後再談到何以FTAAP成局的機會甚為渺茫,雖然有其策略面意義。

一. APEC的精神不變但功能已經轉移

亞太地區(特別是東亞)各經濟體的貿易自由化進程,向來以「單邊主義」(不強調談判,不要求互惠─對會員;不排他─對非會員)為主軸,從而也構成了APEC奉行「開放區域主義」(或協調式單邊主義)的基礎。從茂物目標(Bogor Goals)的提出(1994)到大阪行動綱領的通過(1995),1990年代中期以前,可以說是APEC發揮「協調式單邊主義」的極盛時期。

然而,從1990年代末期開始,隨著FTA洽簽的日益普遍,區域內貿易自由化的途徑也逐漸偏離「單邊主義」,而往「雙邊主義」傾斜,其特徵則為:貿易自由化的過程強調談判;而談判的結果則採差別待遇。背後理由,試述如下:

•隨著冷戰結束,不僅國際經貿議題(利益)的重要性更獲凸顯,其複雜度也跟著提高,無論是貿易合作或爭端的解決,在在需要特定機制加以促成,以致對貿易談判的需求日增,就貿易談判獲爭端解決的「供給」來說,FTA「小俱樂部」的靈活性,正好可以彌補擁有148個成員的WTO之不足。

•再者,對以美國為主的工業化國家而言,冷戰時期配合「外交政策」的單邊讓利,對其他(特別是開發中國家)地區自由開放,而不求這些國家及時開放市場以為回報的作法與說辭,漸漸不具說服力,可以說,發達國家對回歸貿易的「互惠」(reciprocity)精神之要求,未來只會更加強烈。

•最後,早期開發中國家往往可以躲在GATT(現WTO)之中,以經濟尚未發展完成為由避開一些經貿改革,甚至成為保護主義的溫床。而FTA正可以透過雙邊互惠談判,誘迫其放棄保護主義。

這裡提供一份簡單數據,或有助於對現實的掌握:FTA從1990年代初期開始蔓延,截至目前正式通告到WTO的數目已超過260宗 ,已生效的協定則超過170宗,這其中當以歐洲的密度最高,超過100宗,但從本世紀開始,不僅洽簽重心逐漸移往亞太地區,特別值得一提的是,APEC的會員(我國以「中華台北」, 英文則為Chinese Taipei的名義在1991年加入)在此波FTA風潮中也特別活躍。

顯然,亞太地區FTA之擴散已嚴重威脅到APEC「開放區域主義」或「協調式單邊主義」之存在,以及茂物目標(APEC已開發經濟體必須在2010前、其餘開發中經濟體則須於2020年以前完成針對貿易與投資的自由開放之實現)之能否如期實現,甚至繼續被堅持。APEC的立足基礎及根本精神可能因而被完全顛覆。

可以說,全球FTA的日益普遍,原因固然多端,但在亞太地區之所以特別盛行,某種程度也反應出APEC在「貿易自由化」方面功能之不足(制度競爭下,因而有被FTA取代之勢),已不符合亞太地區對經濟整合的強大需求。例如:雖然有加速資訊產品關稅減讓倡議(1997)的成功(隨後被WTO採用而簽訂ITA,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但隨著EVSL (Early Voluntary Sectoral Liberalization)倡議的失敗(1998),「貿易自由化」作為APEC的第一支柱也逐漸式微,從此APEC的實際作用逐漸倚重其他兩根支柱,亦即「貿易便捷化」與「經濟技術合作」。

二. APEC針對FTA的政策回應

為了有效解決或減緩區域內FTA蔓延所可能帶來的後遺症,包括可能對APEC所秉持的開放區域主義造成「系統性傷害」,以及諸如原產地規定所可能引發的經貿環境複雜化等問題(此即著名的Spaghetti effect),APEC以及其外圍組織(如PECC,ABAC等)近年來開始正面迎戰FTA議題。

APEC已正確體認到,如要如期實現茂物目標,僅要求區域內的FTA符合(consistent)WTO(多邊主義/非歧視性/強調互惠談判)GATT XXIV以及GATS V 絕對不夠,因為那只構成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因而在2002年的墨西哥年會中達成共識:APEC應採取比WTO更嚴格的標準來對待區域內的FTA;更從2003年的SOM II 開始,首次召開關於FTA的政策對話(今年智利召開第二,明年在韓國也將舉行第三次)。以及將FTA議題列入當年(包括今年)度部長會議以及經濟領袖會議的重要議程。

此外,PECC作為APEC的智庫,從2002年即著手研擬增進區域內各經濟體對FTA瞭解、甚至足堪奉行的原則(FTA/RTA Principles)。但此議在今年(2004)智利主辦的第一次資深官員會議(SOM I)中已被否決,而擬採APEC「自願與非拘束」之工具箱中最自由、鼓勵味道最濃的「最佳範例之準則(best practices guidelines)路線,以「漸進」(progressive)與「自發」(automatic)的精神來處理區域內FTA/RTA的問題。(APEC的自願與非拘束工具箱中尚包括開路者機制、個別行動計畫(IAP),以及集體行動計畫(CAP)等),並已獲得2004年度部長會議的支持。

至於未來是否適合採用「開路者機制」(Pathfinder Initiative,21-X),目前已引起APEC相關組織的廣泛討論,特別是PECC「貿易論壇」所屬的特別任務小組已加緊研議中。因為「開路者機制」雖然強調過渡,但終究需要各經濟體存在相當程度的共識作為前提。

針對FTA/RTA此一愈發重要的議題,今年SOM III 的首要任務在於討論由地主國智利所研擬的 「FTA最佳範例之準則」(Best Practice Guidelines)草案,亦即APEC對區域內FTA發展趨勢的「政策回應」方針,重點主要包括:

•FTA/RTA的締約內容須符合APEC的目標及原則,亦即茂物目標與大阪行動綱領。

•不牴觸WTO,亦即GATT XXIV與GATS V有關FTA/RTA的規範;值得一提的是,在WTO架構下,開發中國家之間另可根據「授權/培植條款」(Enabling Clause)來簽訂FTA/RTA,草案中建議APEC在這一點上採取比WTO稍加嚴格的規定,亦即APEC開發中或尚未加入WTO的經濟體,如果要簽訂FTA/RTA,不引用上述之授權條款。

•區域內FTA/RTA應超越對WTO的自由化承諾,特別是那些WTO尚未完成或觸及的領域。APEC也應積極在WTO討論FTA/RTA此一議題時取得主導權。

•高品質的FTA/RTA,儘量減少所謂「敏感部門」的範圍。雙邊自由化除了關稅障礙之外,並應擴及非關稅領域,以及以投資、服務貿易為重點。

其他兩項工作重點(也是起點)分別為:努力讓涉及APEC經濟體的FTA(過程與內容)盡量「透明化」(將在APEC秘書處的官方網頁鋪設有關各經濟體FTA情況的資訊,並將以IAP方式嘗試與茂物目標的2005年的期中盤點相結合),以及順水推舟,藉由此波FTA風潮強化開發中國家的「能力建構」,特別是在對外經貿談判能力的培養(2004年部長會議通過,將在2005年12月在汶萊舉辦以增進各經濟體對FTA的分析與諮商能力為目的的觀摩會議),以及強化內部改革的動能等方面。

平心而論,APEC針對FTA完全不迴避的回應舉措,包括啟動SOM的機制與「政策對話」的安排,充分發揮了APEC對重要問題的敏感度與靈活度。而採取Best Practice的因應方式,先確認各方利益所在,然後再據以推出現實面能夠執行的方案,可謂相當明智。可以說,在面對此波利弊兼具、方向不明的雙邊主義之FTA風潮,APEC的協調式單邊主義將與WTO的多邊主義做一場良性的制度競爭。這可以從2004年部長會議的聯合聲名看出端倪:將以「最佳範例」的模式來處理區域內的FTA 問題,以「釐清和改善」(clarify and improve)WTO現行的相關規則和運作。

三. 等待「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

無論國際經貿情勢如何變遷,APEC的存在與運作完善,基本上符合亞太各經濟體的利益。這是討論FTAAP的第一道前提,換句話說,APEC才是「帥」,其他的都是一般的棋子(工具)。

ABAC(APEC的企業諮詢委員會)在今年(2004)的第二次大會時,由加拿大領銜(獲得包括智利、紐西蘭、新加坡、菲律賓、汶萊、墨西哥各國代表的附議)提出關於建立「亞太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 Pacific,FTAAP)的構想,並已送交APEC做正式討論,希望有效解決或減緩區域內FTA蔓延所衍生的諸多問題。所提內容重點如下:

在符合某些前提下,例如:APEC的實質貿易自由化(茂物目標之實現)遙遙無期時、WTO多哈回合失敗 (或WTO已失去功能),以及區域內FTA之蔓延演變成以鄰為壑式的經濟結盟(犧牲被排除在外經濟體的利益)而APEC無法妥善處理時,則應考慮建立一個兼容APEC精神(經貿差別待遇最小化、經濟福利最大化)的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

APEC尚不致大張旗鼓來處理ABAC的上述建請,但會以迂迴或化整為零的方式來回應。

就維護的台灣的政經利益而言,鼎力支持FTAAP之倡議,或至少樂觀其成,應無庸置疑。主要理由在於,儘管我國積極尋求自由貿易區之洽簽,但由於來自中國的阻擾,導致我國在尋求雙邊FTA的簽署或區域經貿結盟備受挫折,除了外交早已被嚴重孤立以外,經貿關係的拓展也可能因FTA的蔓延而我卻無緣加入而大受妨害。因此,如能透過APEC管道成為巨型FTA如FTAAP的成員,無疑將會增強各國抵擋中國的政治壓力,對我國困坐區域主義愁城的特殊處境將形同解套,從此一角度來看,自屬一對台灣有利的發展趨勢。

但也不宜盲目樂觀,任何手術都帶有風險。因為此議一旦成真,APEC的運作方式勢必面臨重大調整,甚至危及本身的存在(根本矛盾:APEC之協調式單邊主義vs. FTAAP之雙邊主義)。如果APEC因為FTA的衝擊而失去亞太地區最要的「政策溝通與討論組織」之地位,甚至導致名存實亡,則東亞(注意,不是亞太!)勢必會有巨型的區域組織取而代之(東亞地區一直存在整合甚至更緊密整合的需要)。台灣屆時可能將面臨雙重不利,其一,此一「東亞」的區域組織顯然不會有美國直接參與,而美國再怎麼不受歡迎,仍是台灣最有力的盟友;其二,台灣獨特的外交地位,相當大的可能會不得其門而入。從這個分析角度可以得知,面對FTA衝擊的APEC之存在與運作完善,特別符合美國(以利伸手東亞)與台灣的利益。一言以蔽之,只有A(Asia)對台灣顯然還不夠友善,再加上個P(Pacific)成為「亞太地區」(AP),對台灣比較吉利,比如APEC。

綜觀現階段FTAAP之提議,「策略性」的意涵甚為豐富,比如對APEC整體有敦促其更加認真面對茂物目標的作用,然而現實上也困難重重。

雖然所規劃的經濟體相當多(經濟福利效果愈好),但政治困難或內部矛盾也隨之而來;先不談各國官方的立場為何,單從ABAC各經濟體代表的意見紛歧可見一斑。如馬來西亞、秘魯及新幾內亞的立場傾向反對,美國及澳洲的態度則較模糊,一方面擔心此議可能徒勞無功,另一方面卻也支持亞太區域應發展類似歐盟的單一市場(Single Market for Asia Pacific)。日本與中國的ABAC則沒有表態。

此外,預料美國目前並不想躁進,因為FTAAP所規劃的成員包括美國、日本、中國等大國,一旦成立,全球2/3以上的生產與貿易將集中在此一自由貿易區內,不只歐盟以及其他開發中國家將被備受衝擊(也無法接受),WTO也可能因而解體。而終究WTO多邊談判才是美國的真正利益所在。

最後,表一「東亞共同體與亞太自由貿易區概念」也透露出一項重要訊息,東協與日本加緊整合的動作也意味著,他們應該已經認定「東亞」才能提供「顯著」的區域整合利益,因此對遠跨太平洋的FTAAP估計不會有太大興趣。

表一:東亞共同體(Community)與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概念

相關區域合作倡議
倡議時間
倡議者
成員
結果
Pacific Asia Free Trade, PAFTA 1965 小島清&粟本弘 日本與環太平洋國家的已開發國家(美、加、澳、紐) 美國反對,日本改而倡議太平洋貿易與發展組織(OPTAD),此為PECC前身。
Asia Pacific Economic Community 1993
美國主導之APEC「名人小組」提出 APEC成員
1993年APEC西雅圖會議否決。
(因當時東亞國家對「亞太主義式」的區域整合有疑慮)
EAEG(East Asia Economic Group) 1990.12 馬來西亞總理馬哈地 東協、日、中、韓、台、港(排除美加澳紐等白人國家) 美國反對(日本擔憂EAEG的成立會影響美日貿易關係,故反對)。該倡議在次年改成非正式論壇的EAEC
EAEC(East Asia Economic Caucus) 1991 東協 東協、中國、日本、南韓 美國反對
(消亡)
East Asia Community 2002 「東協加三」對話機制 東協、日、中、韓
東協加三高峰會上,「東亞共同體」倡議成為共同聲明內容之一
發展中
East Asia community 2003 日本、東協(東京「日本與東協三十週年紀念高峰會」 東協、日本(共同推動東亞共同體,並謀求2012年完成東協加日本的FTA) 發展中
FTAAP(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Pacific) 2004 ABAC加拿大代表 APEC成員21個經濟體 發展中

洪財隆、吳德鳳整理(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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