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APEC 年度部長及領袖會議將於11月下旬假智利聖地牙哥舉行。地主國所設定的主題為「單一區群,吾人所歸(One
Community, Our Future)」,在亞太區域的產官學界正集思廣益,探討APEC
當前之任務時,許多關鍵議題已浮上抬面,包括「亞太自由貿易協定〈FTAAP〉」、APEC 改革、反恐、反腐化,以及經貿體制改革等,討論相當活絡,共識亦有待進一步鞏固。其中,又以FTAAP
新倡議之討論最受矚目。
FTAAP 之倡議首由加拿大的企業代表於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中正式提出,並委由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貿易論壇的學界代表提出初步意見,進而在ABAC深入討論。正反兩方勢均力敵,反映了APEC
多元化的特質。
正反兩派意見交鋒
贊成FTAAP之倡議者,包括以下幾個考量:(一)FTAAP是對抗歐盟〈EU〉的便利談判籌碼,尤其在今年7月WTO多哈
(Doha) 談判架構未達協議之前,仿效1993年美國於烏拉圭回合談判前夕促成APEC領袖高峰會在西雅圖舉行而奏效手法,當無可厚非。即便多哈談判破裂,APEC
亦有個保險的替代方案 (fall-back approach)做為依歸。(二)FTAAP 可作為今年APEC主題:「單一區群,吾人所歸」的具體可執行議案,地主國不必擔心無菜上桌。(三)FTAAP
可以整合橫跨太平洋兩岸現行及醞釀成立的APEC 次級區域之經貿安排,諸如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全美洲自由貿易區
(FTAA)、東協自由貿易區 (AFTA)、「東協加三」 (或稱10+3),以及繁多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s〉等,可說是一箭數鵰,輕省節事。(四)APEC區域內的自由化目標,迄今執行成效不彰,尤其對於已開發經濟體能否於2010
年達成自由化目標,煞是可疑。反觀FTAAP ,則將有具拘束性的執行威力。
至於反對FTAAP 倡議之意見,不外乎:(一)APEC 應一本創立的精神,全力支持全球化的經貿體系。時際WTO多哈談判前夕,更不應予外界對APEC有「無誠意專注於全球經貿體制建構」之誤解。即便FTAAP有許多可圈可點的利基,APEC可俟多哈談判破裂後再研擬可行性分析。(二)FTAAP
的本質有違APEC 的自願性、非拘束性、非談判性,以及開放性區域主義之運作原則,不適合在APEC
架構中研議。(三)FTAAP 之倡議予人以言行不一之印象,尤其是當地主國智利一方面支持該倡議,另一方面卻與南韓、新加坡、中國等簽訂或洽談雙邊的FTAs,豈不令人質疑有聲東擊西之虛假?
未曾一語道破的重點
目前,亞太區域內的產官學對FTAAP僅達成兩項共識:(一)建議APEC領袖只研議FTAAP
的可行性方案即可; (二)應探究簽訂FTAs 的「最佳範例」,以作為APEC 的指導方針。
事實上,反對FTAAP聲浪中,是:APEC 茂物目標設定「已開發經濟體於2010年、開發中經濟體於2020年達成自由化目標」,非但前者期限將至,而且APEC即將面臨2005年的期中盤點,已開發經濟體似有裹足不前、非議APEC原則,而另闢談判FTAAP之慌亂?
另外,反對FTAAP還認為,在APEC 架構中探討FTAAP 的可行性,雖見仁見智而有不同層面的支持度;但對原本精心設計的APEC
2010/2020茂物目標亦不能輕言放棄,以杜防推動自由化信心挫敗!至於建構一個智慧型的APEC自由貿易區的指導原則,應有助減低區域內各種雙邊FTA
的負面效應,進而強化整合於全球自由化、便捷化、經濟與技術合作的目標。
APEC 「集體共識、個別行動」的運作原則,以自發性的同儕檢視來執行宣誓,到底是海市蜃樓,只可欲而不可求;抑或為前車無鑑,有待開墾經營的處女地?APEC偏好所謂「開路者機制」(pathfinder)
之說,不對遲疑者施壓譴責而僅以溫和的同儕壓力、示範的能力建構,以信心來創建一個共存共榮的區群(community)。此一方式能否落實茂物目標的終極理想,仍待觀察。
APEC 在眾目睽睽下,會放棄前人未行的坎坷之路,或嘗試勇敢面對「不可能中的可能」呢? 當今年APEC
領袖與部長們在把酒言歡、鎂光燈爭相獵取的勝利微笑背後中,是以絕不妥協、你輸我贏的高傲姿態出現,抑或以謙和的協力胸襟、再造文明的情懷亮相呢?我們寄望APEC領袖的高瞻遠矚,更祝福他們能再寫歷史新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