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乃為將於2005/06/22/23在上海舉行的「全球化背景下兩岸經貿關係的新發展」)研討會而準備,增補之餘,內容還是與先前文章多所重複,但架構則算新穎。特別是文中所提到盛行於東亞的「國際生產分割」或「離散生產」(dispersed
manufacturing)現象,其各方意涵可謂相當豐富,從純經濟領域的生產(含就業)、貿易(含服務貿易),與金融危機(含區域匯率機制)不等,再到區域合作與安全諸多面向,在在都值得深入探索。
從1999年開始,當中國(含香港)取代美國成為首要出口市場時,也就意味著「區域」對台灣的經濟聯繫(意義)已經迥然有別於以往。而這也是近來「東協加一」或「東協加三」等區域合作倡議或安排,勢必對台灣造成巨大衝擊的主要理由。
面對中國崛起或東亞整合趨勢,可惜我們的執政大員們「泰然處之」或「呼口號」的居多,而民間智庫(如果台灣有的話)卻囿於或困於「自籌財源」的境地以致無法發揮「深入研究」的功能。台灣危矣!
在此呼籲對東亞區域整合有興趣且有一定訓練的學者或學子,跟洪財隆博士聯絡:d13985@tier.org.tw;TEL:02-258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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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全方位的來關照此一問題,可能的話,先成立一個「國際經濟研究所」虛擬智庫。竭誠歡迎共襄盛舉。
內容:
一、前言:兩岸(經貿)關係可藉助於整合理論之處甚多
二、東亞「國際生產過程分割」已然強化兩岸經濟整合,台灣面對中國可以更加開放
三、全球化下的經濟整合與政治整合卻可能呈現替代而非互補關係
四、結論
附表:海峽兩岸貿易比率:1982-2003
附圖:東亞生產與貿易分工結構之演變─以資訊產業跨國生產鏈的轉變為例
一、前言:兩岸(經貿)關係可藉助於整合理論之處甚多
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是當前世界經濟變遷的兩個特點,更上位的概念則為「整合」(integration),包括貨品、服務、資本,以及人員等四大移動自由的提升,並以「互賴」(interdependence)的形式(無論是對稱或不對稱)標誌於或影響各個領域,包括經濟、政治、外交、安全、社會與文化,不一而足。
本文將從勃興於二十世紀90年代的「國際生產分割」(international fragmentation
of production)現象出發,配合晚近發展逐漸完備的整合理論(市場驅動與制度協調),檢視兩岸之間的經濟整合與政治整合進程,並希望以之做為未來繼續深入研究的藍圖。
此外,對經濟交往日見熱絡、政治卻依然對立的兩岸來說,「整合」此一概念毋寧是找到絕佳的適用場域,理由如下:
1.源於拉丁字根integratio的integration,原意為「更新」,或將各部分綜合在一起。
台灣及香港譯作「整合」,[2]可謂相當傳神,因為準確地表達了「整」的過程與「合」的結果兩種語意層次,但「整」的過程與「合」的結果兩者之間,有辯證卻未必存在因果關係;
2.有兩種力量可深化區域經貿整合,包括市場所驅動與制度性的整合。市場所驅動的整合主要指「運輸成本」(transportation
cost)下降或產業的自然分工所帶來的經濟版圖擴大或改變,而制度性的整合則著眼於貿易體制的和諧化或人為貿易障礙的撤除。兩岸在市場所驅動的整合部分正如火如荼地進行,然而制度性整合的空間更大,直航或者FTA(Free
Trade Agreement,自由貿易協定)、關稅同盟,甚至共同市場等倡議都是顯例。
3.如要確保為市場驅動的產業自然分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強調政策協調(coordination)與合作(cooperation)的制度面整合乃有其預期效益(benefits);然而,整合固然有其預期利益,但同時也將帶來避免潛在衝突之所需的協調成本,以及風險外溢等外部性成本。[3]
4.尤其是目前的兩岸局面,由於尚且缺乏完成政治整合的共識(制度性經濟整合多半需要以政治整合作為最終目標來加持,譬如近代的歐盟經驗),甚至仍處於政治對立的狀態,因此對晚近往往強調超越傳統的關稅或邊境經貿障礙之減免,而每多涉及國內制度面和諧化的「深度整合」(deeper
integration)必然構成嚴重的限制。換言之,兩岸經濟整合的「成本因素」很容易自動擴大;
5.國家或區域(制度性)整合乃介於偶發性的合作與自願性的統一之間。[4]如果不談所謂「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話,基本上剛好就是海峽兩岸目前所處的局面,更由於順利與否的利害關係(stakes)影響重大,的確需要從更多的角度加以研析。
二、區域內的「國際生產過程分割」已然強化兩岸經濟整合,台灣面對中國可以更加開放
如果說全球、區域,甚至兩岸之間的「相互依賴/依存」程度加深,那麼主要的經濟動能或「底層結構」應在於跨國生產流程的不斷延長、重新部署,以及日益豐富。
從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運輸成本的另一波顯著下降,比如因網際網路與衛星通訊等技術進步而導致運籌(通路)時間之節省,以及設計與生產流程可以被更精密切割而更加迂迴等「技術進步」原因,外加二戰之後WTO八個多邊談判回合所導致的人為經商障礙的減除,凡此都有助於更廣泛的國際產業分工,以及其所衍生並相互強化的跨國資本移動(包括短期的資產組合”Portfolio”資金與長期的外人直接投資
”FDI”)。
特別是學理上所謂「國際生產過程分享/分割」(International Production
Sharing/ fragmentation)(以下統稱為國際生產分割),亦即「一項產品在多個國家接續完成」(因此產業內貿易跟著發生)[5]的這種現象在東亞更是明顯,比例上遠遠高過歐洲與北美地區。[6]之所以如此的主要理由在於,東亞各國地理位置鄰近與所處經濟發展階段不同(工資率也因此有一定差距/更適合產業垂直分工),適合發展出此類生產網絡或模式。
於是乃從日本以降、台灣和南韓居中、東南亞與中國做為產品最後組裝平台,生產(價值)供應鏈環環相扣(圖一:東亞生產與貿易分工結構之演變)。對近來流行此間的「東亞共同體」(East
Asian Community)倡議不表樂觀的人甚至揶揄:如果說東亞有所謂的「共同價值」或一絲一毫的「共同體」概念,幾乎全都反映在一部由眾多零組件在不同國家才得以完成組裝的電腦裡頭。[7]
「國際生產分割」此一跨國生產與貿易型態(誰賣什麼東西給誰)的區域經濟、政治與安全[8]的意涵為何,近來頗受關注。篇幅所限,這裡集中來談其對區域、特別是兩岸的經貿意義。
首先,以東亞製造業半成品(零組件)的生產鏈為例。從80年代的勞力密集如紡織業乃以日本為首,再由台灣與南韓直接出口到歐美的模式,升級到90年代以後的資本(或技術)密集如資訊產業,東亞還是以日本為首,但台灣與南韓現在則居中,緊接著由中國與東協(ASEAN)完成組裝,最後再出口到歐美地區。區域內的生產網絡或價值供應鏈可說相當完備,因此半成品(零組件)的貿易量自然也隨之增加,最後造成一般所謂「區域內貿易增加」的結論。[9]
然而,就東亞的整體經貿來作觀察,大致可以歸納出幾項特點,包括:雖然區域內貿易比例增加(主要來自半成品/零組件貿易的急遽增加)、最終產品輸往歐美的比例卻也上升,因此經濟成長的源頭至少短期內仍舊落在區域外。[10]因此,東亞的確需要加強經濟整合,特別是法制面調和或貿易便捷化的深度整合,但應該極力貼近「開放區域主義」(open
regionalism),而拒絕封閉式經濟結盟的誘惑,以及避免採取過度的差別待遇措施。否則,貿然走向具保護主義色彩的區域主義,極有可能未將蒙其利先受其害。
其次在「國際生產分割」的脈絡下來看兩岸經貿關係可能會更加清楚。中國挾其低廉勞動成本優勢,做為東亞生產或價值供應鏈的最後一環(以中國何以能大量出口電子產品為例,因為愈往後端的組裝階段愈是需要勞力密集來生產,而中國豐沛低廉的勞動力正好符合此一比較利益的方向),主要負責完成最後的組裝工作,也因此產生了以下幾種必然的現象,包括:貿易上對歐美出超,同時對東亞其他國家包括台灣皆入超。以2003年為例(見表一:海峽兩岸貿易比率:1982-2003),中國已成為台灣商品出口的首要市場(三成五以上),台灣成為中國僅次於日本的第二進口國(一成三)[11];另一方面,中國產品只佔台灣總進口的一成上下。
而兩岸之間晚近的經濟整合(指貿易與投資)需求之所以逐漸高漲,除了受到上述東亞這種新興的「國際生產分割」型態相當大的左右之外,兩岸的語言文化相近,廠商改變生產基地的「調整成本」不高,又再度強化跨國生產分割的綿密程度。對台灣而言,從1999年開始,當中國(含香港)取代美國成為首要出口市場時,也就意味著「區域」對台灣的經濟聯繫(意義)已經迥然有別於以往。
這對台灣的兩岸經貿政策具有以下幾個意涵,包括:
1.既然兩岸之間由於產業分工型態的確立與生產基地的轉移,所導致的大量出口(與大量投資)到中國市場的趨勢已無法也不應該阻擋。換句話說,台灣對中國所實施的「貿易保護主義」或「經濟民族主義」可說嚴重低估市場尋求跨越疆界(或海域)的力量,不具可行性(feasibility)。在這種情況下再去探討相關政策的「必要性」(desirability),意義並不是太大;
2.特別是這種「國際生產分割」型態所蘊含與衍生相關之生產支援性質的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商機龐大,[12]包括金融、運輸,以及其他通路/運籌(logistics),兩岸都應善加利用;台灣尤其應該把握在這些領域的「近水樓台」以及「先發優勢」。
3.除了直航仍在未定之天以外,台灣對來自中國的產品進口仍未完全自由化,對中資也是限制重重。換句話說,台灣所擔心的對中國之經濟「不對稱依賴」,部分的原因可歸咎於自己的政策。以進口為例,截至目前尚包括有兩千四百項(關稅稅則的10位碼)的中國產品不准進口到台灣,佔中國出口到台灣全部種類中的五分之一。其實,除了少數農產品因可能危及國內農家生計而必須特別考慮以外,絕大部分不准進口的中國產品都是與國家安全不相干且物美價廉的中間產品或零組件,如不設限,台灣大可加工以後為己所用並轉為出口、不僅可藉以吸引外資(同時減少產業外移)、增加國內就業,甚至轉為產業升級與經濟成長的助力;
4.現階段兩岸之間的確存在不少「距離」的概念,至少包括經濟距離、政治距離(統獨問題)、軍事距離,以及文化距離等五種。就本文所關心的經濟整合或經濟距離而言,其實是等於地理距離(運輸成本/也與直航與否密切相關),再加上人為的貿易障礙(關稅與非關稅障礙)。很顯然,兩岸經貿正常化(比如以WTO的會員互動方式彼此對待/最惠國待遇與國民待遇所代表的非歧視精神,以及透明化等原則)與直航都足以縮短經濟距離,捨此不由,一下跳躍到FTA或其他更緊密的經貿安排,未必符合兩岸當前的政治與經濟現實。
5.尤其是兩岸直航一旦實現,運輸成本或貿易成本將全面降低,經濟效果類似於關稅稅率減免,等於是兩岸簽署了一項「實質FTA」,此時如果更進一步正式簽署FTA,對雙方整體固然有其經濟利得,但對經濟規模較小的台灣之部分產業而言,經濟社會衝擊(調整幅度與速度)必然相當巨大。
三、全球化下的經濟整合與政治整合卻可能呈現替代而非互補關係
解釋國家規模大小,包括形成、分裂與結合,一向屬於歷史與政治學者的專利,近來也有經濟學者加入對此熱門領域的討論,並獲致不少別出心裁的洞見。[13]以經濟學來討論「統獨糾葛」這類複雜的問題有一項明白的優點:允許暫時拋開感情意識和價值判斷(或reasonable),純以利害關係(條件限制下求取主體之最大效用)來輔助判斷(或rational),一般認為,後者的選擇範圍或集合遠比前者來得大。說穿了,「主權」國家不再是一條神聖不可侵犯的聖牛,而無非只是回應人類現實或歷史需要的一種組織樣態。
根據這派學說,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國家的最適規模應在「規模經濟」與「異質程度」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大」未必是罪惡,卻也不見得具備全面優勢,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此即二十世紀60年代英國經濟學者修馬赫(E.
Schumacher)在其名著「小即是美」一書中,針對組織規模問題所揭示的「雙重性要求」:為了不同的目的,人類需要不同規模(大小)的結構。
外看大環境,隨著全球化的腳步加快,國際間貿易快速成長、資金流動與人員移動頻繁,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也日益明顯,所呈現出最重要的特質即在於:跨國生產與分工體系更加綿密與完整。從中心─邊陲的視角來研判,在「多中心」的潮流下,經濟被邊陲化的威脅逐漸緩和,更重要的是,因為龐大內需市場而作國家結合的誘惑也因而減少,所以小國政治獨立的機會成本乃大幅下降,這也是何以二次大戰後,新國家如雨後春筍般冒出背後的經濟理性。1947年全世界只有74個獨立國家,截至2003年此一數目已達193,成長幅度相當可觀。
最後,區域整合與國家合併到底不同,兩者之間的異同仍然需要仔細分辨。兩岸做為全球分工體系的重要環節,藉由經濟整合(開放)獲取市場與政策的套利空間乃勢所必然,果然如此,在一樣可以取得市場的情況下,政治整合反而可能不再必要。
此即前文的提問,經濟整合與政治整合兩者之間,可能互補(以整合理論中的功能主義最具代表性),卻也可能呈現替代關係(在全球化的脈絡下)。
經濟整合必然通往政治整合之路的擁護者與畏懼者,恐怕都要重新思考這道命題。
四、結論
如前所述,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是當前世界經濟變遷的兩個特點,更上位的概念則為整合。而兩岸經貿關係更是脫離不了區域格局與全球架構,其中區域格局與「生產關係」(中間財貿易與產業外移)最為直接,如本文所闡揚的盛行於東亞的「國際生產分割」現象。然而,由於東亞大部分的最終產品還是輸往歐美,可以說,全球架構下的「消費關係」相當程度又決定了東亞的區域格局,包括機會與限制。
面對崛起中(或迎頭趕上)的鄰居中國,台灣的確有很多值得「憂慮」的理由(比如說與鄰居有「財產權」或國家主權的爭議),但日漸熱絡的經貿往來說實在的應該是最後一道才對。站在經濟戰略的高度,台灣應思考該如何善用鄰居的巨大成長動能,甚至以之作為國內改革的壓力,主要包括設法讓國內的產業調整更具彈性,以及緩和經濟整合之後所衍生的所得分配惡化等問題。而制度與政策回應國內外政經情勢變更的能力,才是真正攸關台灣前途的關鍵。
此外,國家或區域(制度性)整合乃介於偶發性的合作與法理上的完全統一之間。經濟整合往往負載著外交、地緣政治,甚至「國家建構」(nation-building)的使命,歷史上最著名的例子要算德意志帝國的前身,亦即十三世紀的漢撒同盟
(Die Hanse)以及「關稅同盟」(Zollverein, 1834∼1871);這也是為什麼GATT/WTO會對區域性經貿安排(比如FTA與關稅同盟)給予相當程度的尊重或預留空間,然後只做出希望這些安排最起碼無礙於自由貿易精神的根本原因。而晚近歐盟(EU)的整合經驗最可貴的地方其實應在於,國家之間可透過鬆散的條約形式達到政治統一的邊緣,亦即藉助區域整合的靈活度,同時滿足國家認同的需要與確保經濟利益。
北京如果能夠看透或看破這一點,兩岸之間其實真的有很多的可能性。顫抖的手容易出紕漏,有些利害(stakes)的確需要先認定清楚,然後關係才能穩定,甚至有所突破。
表一:海峽兩岸貿易比率:1982-2003
| 年份 |
台灣出口到中國
佔台灣總出口(%) |
台灣自中國進口
佔台灣總進口(%) |
1982 |
0.2 |
0.1 |
| 1985 |
1.0 |
0.1 |
1990 |
4.4 |
0.8 |
| 1991 |
7.5 |
1.1 |
1992 |
10.5 |
1.1 |
| 1993 |
14.0 |
1.1 |
1994 |
16.0 |
1.9 |
| 1995 |
19.4 |
3.1 |
1996 |
20.7 |
3.1 |
| 1997 |
22.5 |
3.9 |
1998 |
19.8 |
4.1 |
| 1999 |
21.3 |
4.5 |
2000 |
25.0 |
6.2 |
| 2001 |
21.9 |
5.9 |
2002 |
29.5 |
7.9 |
| 2003 |
35.4 |
11.0 |
資料來源:引自P. Drysdale and X.Xu (2004), Taiwan’s
Role in the Economic Architecture of East Asia
and the Pacific, Pacific Economic Papers, No.
343. Australia-Japan research center;大陸台商經貿網 http://www.chinabiz.org.tw;
圖一:東亞生產與貿易分工結構之演變─以資訊產業跨國生產鏈的轉變為例[14]
1980∼1990年代

附錄:延伸閱讀建議
1990年代以後

圖二的意涵:
[1] 奧地利茵斯布魯克大學(Innsbruck)經濟學博士
[2] 相傳乃出自哲學耆宿殷海光的翻譯手筆;而中國則稱之為「一體化」,日文則以「統合」對之。
[3] 帶有貿易保護主義色彩或與經濟民族主義相呼應的現實主義者(國際關係領域),對貿易和平論所隱含的「積極開放」寓意最不以為然,他們認為,緊密的貿易關係具有風險。特別是在經濟規模大小懸殊或兩造「不對稱依賴」的情況下,比較依賴的一方在經濟上是脆弱的(vulnerable),因為貿易萬一突然中斷必須負擔巨大的「調整成本」,比如說原先的貿易伙伴之間發生戰爭與經濟制裁(特定物資禁運或貿易路線之封鎖)。換句話說,如果雙方之間出現這種支配性的權力關係,貿易不僅無助於和平,甚至往往成為潛在衝突的來源。退一步言,即使貿易(分工與交換)蘊藏經濟利益,或有助於「穩定」局面的維持,那也是因為較互賴關係中較依賴的一方已經對「霸權」付出「順從」的政治代價。詳見洪財隆,「兩岸貿易
可以帶來和平嗎?」,TaiwanNews財經文化週刊,2005.04.14
[4] 詳見 Fritz .Machulp (1977), A History of Thought
on Economic Integration, p.13, The Macmillan Press
LTD.
[5] Cheng 和Kierzkowski (2001)將「國際生產分割」定義如下:”The
fragmentation of the process across national borders,
or the dispersion of vertically related processes
in two or more countries or regions that are required
to produce a final output.”見於 Cheng, L and H.
Kierzkowski (2001) eds, Global Production and
Trade in East Asia, p.1.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也有稱之為「垂直專業化」、「價值鏈切割」、「國際生產分享」、「委外生產」,以及「生產去整合同時貿易整合」等等。
[6] Athukorala, Prema-chandra (2003) Product
fragmentation and trade patterns in East Asia.
Technical Report Working papers in Trade and Development
No.21, Economics, RSPAS, ANU.
[7]詳見Masaru Tamamoto (2005), “After the Tsunami,
How Japan Can Lead”,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Jan/Feb, Vol. 168 No.2, p.10-18.
[8]此一經貿型態因為更容易牽一髮而動全身,亦即形成「投鼠忌器」(collateral damages)局面,原則上將會增加輕舉妄動的成本,以致蘊藏增加東亞最需要的區域安全效果。
[9]然而,上述資料卻也同時顯示,如果不算半成品(零組件)的部分,東亞的最終產品主要仍往西方發達國家輸出,從1992年的五成五增加到
2003年的六成,特別是美國,這也造就了美國對東亞區域主義具有天然的制約(check and
balance)能力。如果再考慮到日本因人口結構老化而漸失經濟動能、中國最終消費市場雖然蓬勃發展但畢竟人均所得才剛攀上千元美金等因素,基本上「東亞向來以全球為經濟腹地」的說法仍然適用,歐美市場的榮枯仍然支配著東亞的景氣脈動。
[10] Athukorala, Prema-chandra (2003) Product
fragmentation and trade patterns in East Asia.
Technical Report Working papers in Trade and Development
No.21, Economics, RSPAS, ANU.
[11] 此一數據引自”China’s Growth and Integration into
the World Economy: Prospects and Challenges,”
Occasion Paper No.232, IMF,2004.
[12] S.W. Arndt and H.Kierzkowski (2001) (eds.),
Fragmentation: New Production Patterns in the
World Economy,p.3, Oxford Uni. Press; 以及A. Deardorff
(2000), “International Provision of Trade Services,
Trade, and Fragmentation,” Research Seminar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Discussion Paper No.
643, The Uni. of Michigan.
[13] A. Alesina and E. Spolaore (2003), The Size
of Nations, MIT.;另見洪財隆,「談全球化下的國家最適規模」,TaiwanNews財經文化週刊,2005.03.24
[14] 資料來源:China’s Industrial Rise—East Asia’s
Challenge (2003),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