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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向台灣招手FTA的幾點觀察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 洪財隆
22/07/2003/台北
 

如果說,中國對香港從97起算50年內制度不變的保證算是「分而治之」,那麼對台灣所進行的策略應屬於「合而治之」,透過經濟整合來達到政治整合的目的。

在北京與香港於7月初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協議」(也是自由貿易協定)之後,中共國台辦副主任王在希日前更進一步表示,「兩岸可以依世貿組織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兩岸應儘速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雖然時機上拿台灣與香港「高度類比」的意圖甚濃,但綜觀王在希的發言內容,所指涉的,應是WTO架構下的自由貿易協定(FTA)無誤。雖然兩岸的智庫/學者早有類似構想,但出自中國官方有關單位之口還是頭一遭,如果僅以統戰一語帶過,恐怕會漏失諸多玄機。

正如一般觀察,這個倡議的確是來者不善,善者不來。去年七月間,就在台灣積極向外尋找洽簽FTA的伙伴時,中國經貿部外長石廣生不假辭色地四處警告,「和台灣洽簽FTA等於干涉中國內政,後果自負」、「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是國家和國家之間所簽署的協議,而台灣不是一個國家」。雖然依照WTO的規定,會員(國家或獨立關稅領域)之間,只要按相關程序並符合一定要件就可以締結FTA。

然而形勢比人強,來自中國的警告果然達到政治凌駕法理的拆「台」效果,讓幾個與我相互「評估中」的國家,包括紐西蘭、新加坡紛紛打退堂鼓,日本的態度也轉趨保守,即使連美國也只剩下少數國會議員的呼籲,但真正主其事的行政部門或貿易談判代表署,則以台灣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來當擋箭牌。但明眼人都知道,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骨子裡還是「中國因素」在作祟。

這些加諸於台灣的外交或「貿易政治」打壓一點也不教人意外,但一如西諺所云:魔鬼藏在細節之中,更重要的是,如何讀出那些沒有明講的意涵,以利我方儘早因應。

一來,至少依據王在希的發言內容,並沒有提到「一中原則」,並且再三強調「應將經貿放在首位」。望文生義地說,中國入世至今的一貫說辭:「一個中國原則不解決,不會與台灣在世界貿易組織下進行經貿互動」似乎已有鬆口的跡象。這對兩岸政治陷入無止盡的敵對輪迴,但經貿往返卻又日益熱切,亟需某種程度之合作機制的此刻,實在具有正面意義。

不過,中方的倡議並非沒有邏輯上的漏洞。有兩種力量可深化區域經貿整合,包括市場所驅動與制度性的整合。市場所驅動的整合主要指運輸成本下降或產業的自然分工所帶來的經濟版圖擴大或改變,而制度性的整合則著眼於貿易體制的和諧化或人為貿易障礙的撤除。兩岸在市場所驅動的整合部分正如火如荼地進行,然而制度性整合的空間更大,直航就是顯例。現在跳過直航問題而直接談兩岸FTA,不僅在邏輯上跳躍,現實上也行不通。務實來講,隨著兩岸經濟關係的日益密切,目前最迫切需要的,反而是位階稍低的「貿易與投資保障架構協定」,而不是包羅萬象、全面性的雙邊FTA。

再者,中國入會(WTO)承諾大幅開放之時間點為2006年,為招徠更多且更深的「雙邊關係」,預料會有不少「提前收割」(以利FTA簽約國提前部署)的協定將會發生在這以前,與香港新近才簽署的「更緊密經濟伙伴關係」應可作如是觀。更深層的思考則包括,中國正加強與周邊國家之經濟結盟,致力於所謂戰略性貿易關係的建立,並在東亞地區攫取政經利益。在去年與東協所簽署的「架構協定」中,雙方計劃在十年內締結FTA,其用心不可謂不深。

最後,既然中國已經招手,台灣其實可以順水推舟,趁機提出同為日本與新加坡所力促、更大架構的東亞自由貿易區,比如東協加五(東協十國與中國、香港、日本、南韓加上台灣)來反將中國一軍,或考驗其「應將經貿放在首位」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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