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區域主義再度興起。而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因為參與簽署的協商成本及當事國國內產業所受衝擊的程度都較低,所以成為區域主義最普遍的實行方式。除了FTA之外,區域經濟整合尚有其他緊密層度更高的型態,包括:關稅同盟、經濟共同市場,以及經濟聯盟等。
很多人把FTA當作WTO的補充,希望藉由參與者少、議題容許較多且深,以及較具時效的雙邊談判來彌補多邊談判架構的不足。但也有人擔心,具有濃厚排他性質的雙邊FTA,恐將威脅到WTO所揭櫫的幾個重要原則之貫徹,包括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原則,以及透明性等,進而妨害真正的自由貿易。1999年的WTO西雅圖會議之失敗,全球簽署FTA的案件立刻急遽增加,以及最近的坎昆(Cancun)會議受挫以後,區域主義愈發盛行,更是坐實了這項憂慮。
雙邊與多邊,究竟哪一個途經較能有效地實現自由貿易的目標,至今仍然莫衷一是。不過,主要經貿大國或區域組織,能否提得出「負責任的區域主義」,減少各種形式的貿易差別待遇,應是未來國際經貿環境能否更加自由開放的關鍵。
就APEC各經濟體而言,受到歐盟之加緊經濟整合與美國推展「雙軌貿易策略」(多邊架構的WTO談判回合之重新啟動與雙邊FTA談判之積極部署)的影響,向來以全球作為經濟腹地的思維也受到一定程度的衝擊。從20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逐漸強調封閉式區域經濟結盟,導致「蜘蛛結網式」的FTA洽簽風潮方興未艾,其中,美國、日本、中國,以及東協(ASEAN)扮演關鍵的角色。已經完成簽署的比如: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紐澳緊密經濟關係協定(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hip,CER)、日本與新加坡的新世紀自由貿易協定,以及中國與香港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協議」(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等,其他經濟體也群起效尤。其中比較重要或者具有指標作用的協定包括:去年中國與東協所簽署的「中國—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架構協定」,雙方計劃於10至15年內建立一個涵蓋17億人口、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區。而日本在東亞區域整合過程中也轉趨積極,除了個別與東協洽商雙方FTA的可行性之外,十加三(東協與日本、中國,以及南韓)FTA構想也隨後被提出。
雖然依照WTO的規定,會員(國家或獨立關稅領域)之間,只要按相關程序並符合一定要件就可以締結FTA,但「中國因素」的作祟讓台灣在這方面的努力備受挫折。在今年八月完成簽署的「台巴自由貿易協定」,是我國截至目前唯一參與的FTA。
面對區域主義愈發盛行的趨勢,為了落實APEC自由開放的貿易與投資之願景,特別是茂物目標(Bogor
Goal,APEC已工業化經濟體必須在2010前、其餘開發中經濟體則須於2020年以前完成針對貿易與投資的自由開放)之實現,並加強亞太地區的社區建構(community
building)與凝聚力(cohesion),以期符合WTO規範與APEC之精神與目標,除了在去年(2002)的墨西哥APEC年會中達成共識(APEC應採取比WTO更嚴格的標準來對待區域內的FTA)以外,並在今年的第二屆與第三屆資深官員會議(Senior
Officials Meeting,SOM)期間,也召開關於FTA(以及涵義更廣、包括關稅同盟的區域貿易安排(Regional
Trading Arrangements ,RTAs)的政策對話。此外,今年APEC的部長會議以及經濟領袖會議也都將FTA/RTA議題列入重要議程。
政策對話的主要目的在於討論FTA/RTA在APEC經濟體內的發展趨勢,以及如何藉由APEC的運作方式強化與支撐多邊貿易體系。我國代表也在會中建議,FTA/RTA應對APEC自由化與便捷化的工作推動發揮互補作用,並利用APEC的最佳範例(best
practices)或開路者倡議 (pathfinder initiatives)機制,由現有FTA協定的經濟體,針對實施已有成效且對區域經濟有利的領域作出延伸、擴大適用。新加坡則提議以FTA/RTA作為開路者倡議,相對於目前各領域別之垂直型自由化,推動跨領域的水平式自由化。並由二至三個會員體先行簽訂再擴及其他會員體,此類協定將有助於取得國內政治面的支持,同時促進國內經貿體制改革。明年APEC的主辦國智利也表示,有鑑於此一議題十分重要,將續辦FTA/RTA政策對話。
另外,PECC(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作為APEC的跨國智庫,為了對區域內FTA的蔓延所帶來的相關議題做出適當因應,已經著手研擬「區域貿易協定原則」(RTA
Principles)。 |